全部出游目的地
因为受疫情疫情影响,全国有50多万个旅游团取消,涉及数百万旅游订单的退订。
国内游的退订,国家已经给出了相关政策,处理起来相对比较简单。而出境游牵涉到境外的一些服务机构,处理起来相对比较麻烦,所需要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那么,受疫情影响的旅游退订,有哪些可以全退?有哪些会有损失产生?为什么有些能退?为什有些会有损失?
今天,我们就一项一项说清楚,讲明白。
签证费如何退?
是否有损失:全损
签证费是各国大使馆收取的,旅行社只是帮游客把资料递交给大使馆。自游客资料递交时起,不管你的签证能否通过,签证费就已经产生了。
所以,这个费用是全损没办法退还的。
出境游押金如何退?
是否有损失:无
出境游押金也叫保证金,是防止有人借着旅游的机会滞留国外不归而收取的。
一旦客人滞留不归,滞留国家的大使馆就会对旅行社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暂停出境游业务,重则吊销旅行社的许可证。
退订因为游客并未成行,也就不存在滞留不归的问题。所以,出境游押金是不会产生损失,要全额退还游客的。
导服费如何退?
是否有损失:无
导游费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国内领队的服务费用,还有就是旅行社代收的小费。团队取消以后,领队并未提供相应的服务,这部分费用也就无从谈起了。
机票/住宿费如何退?
是否有损失:需要协商确定
外出旅游,机票和酒店在整个旅游费用中占的比重比较大,也是大家争议最大的问题。
因为团队游的特殊性,尤其是春节旅游旺季,旅行社为了保证机票和酒店的稳定性,都会采用提前预付的方式来控机票、控房间。
退订以后机票和酒店肯定是会有损失产生的,损失的多少,需要看双方前期的相关协议,以及后期的沟通而定。
地接费如何退?
是否有损失:需要协商确定
地接费指的是境外接待的旅行社,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主要包括当地的用车、导游、用餐、景点门票、住宿等。
虽然说这些都没有实际产生,但也都提前跟租车公司、餐馆、酒店等供应商提前有过协议的。
所以,境外地接社的地接费也是会有损失产生的。
疫情面前,不管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都是利益的受损者。谁都希望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产生损失。
在国家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有损失甚至牺牲,这就更需要我们对别人多一份理解,自己多一份担当。
其实,跟团游被取消的原因中,不可抗力事件时常发生,而且令人束手无策。
那么,不退款,是不是旅行社的托词呢?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损失,到底应该谁买单呢?
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现实中,它包括地震、台风、火山爆发等天灾,也包括游行、罢工、军事行动等人祸。
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它就是旅行中的终极BOSS,还是灭霸级别的。
比如去年8月,利奇马台风气势汹汹地横扫大半个中国。据不完全统计,因它而取消的国内航班数量多达3000多架次!!!几天时间里,无数游客被迫改变期待已久的旅行。
例如上面视频里的张女士,假期和钱一起不见,简直不能更难过。
更关键的是,旅行没去成,钱还被扣了,张女士和小孙的一肚子委屈没处诉说。旅行社也是有苦难言,因为该花的钱已经花出去了。
合同变更或解除,钱去哪了 ?
视频里,小姐姐因为利奇马扫荡,又无法改期出行,只能解除合同,损失了9200元人民币,这9200元到底花到了哪里?
还有张女士,因为利奇马肆虐,她的行程都已经被缩短了,为什么还要多退少补?
她们的疑惑其实很简单,我们来看看出发之前,旅行社要支付的费用就知道了:
如果是出境游,就要准备签证,照各大使馆的要求缴费走流程;
预订航班,按照航空公司的定价支付机票款;
预订酒店,按照客人选好的酒店和房型支付房费;
安排出行,预订巴士提前支付司乘人员的费用;
安排游览景点,采购门票,提前支付费用
……
其实,当不可抗力发生时,旅行机构和消费者都面临重大损失,因为这些提前支付的费用里,一定有不可退还的部分。
对消费者来说,钱没有了,旅行也没有了,责备旅行社,情有可原;对旅行社来说,花出去的钱能回来多少也要靠沟通,钱没有赚到,事情不仅没有少做还多了很多;
没错,添了堵,花了钱,糟了心,但就是没地儿说理,不可抗力就是这么一视同仁。
不可抗力取消,损失谁买单?
那么在实际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旅行社要负责任吗?
一句话总结:还真不用。
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件,中国也不例外,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遇到不可抗力时,旅行社、旅行网站等平台可以依法免责,无需退还已支付费用中不可取消的部分。
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旅行社要在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损失之后,再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如果协商变更行程,费用则多退少补。
作为消费者,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也可以依据《旅游法》和旅行机构共同协商以下解决方案:
1.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2.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做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 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一条条规则听起来冷冰冰,但面对不可抗力,靠谱的旅行社会尽力沟通,为消费者争取更多可退回的费用,甚至对消费者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与消费者共同承担损失。
面对“灭霸”,如何防范?
《旅游法》清楚表明,在“不可抗力”面前,旅行社可以免责。那么作为消费者,要如何尽量保证自己得权益呢?
客观来说,你可以考虑:
1. 购买适当的保险
例如上海何女士,受“利奇马”台风影响,原航班延误了17个小时,一大家子不得不在境外的酒店多留宿了一晚。幸运的是,她在出发前买了保险,保险范围覆盖了旅行行程变更和旅程延误保障,几日之后,她收到了数千元的理赔款,成为了台风中误超所值的客户。
2. 酒店的同一房型有时会有不同的取消政策,“免费取消”比“不可取消”贵不了多少,一旦遭遇突发情况,“免费取消”的房型在退订时可以挽救损失。
3.出行时,尽量购买同一航司的往返机票,假如某段航程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取消,那么,退改签的协调成功率会高一些哦,毕竟怎么说也是自家的产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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